前幾天我的朋友PO了張我們社區(我們里)的國土規劃資料圖籍。
其中有幾塊地預定為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,還有停車場。
起因是有次聊天時,聊到我們這里又要選里長了,但已經說了好久的里公園一直沒有著落。
當時我就說有可能是因為土地產權或是預算問題,實在不太能把責任歸咎於里長。
沒想到隔沒多久就看到他PO圖給我看。
而這張圖明確的指出我們這一里有規劃公園遊樂場,但怎麼到現在都沒有動作?
看到圖後,我只好跟他說,表示政府的確有規劃要徵地蓋公園,但有可能是預算問題,導致這塊地到現在還沒有開始做徵收的動作,且目前土地的持有人也只敢種種水果...
看到這個說法他老大不爽了。說我可以忍受他可不能忍...
他這麼不爽我也覺得奇怪了,市政府的預算也許就沒有錢可以徵地,該不爽的應該是地主吧!
你市政府拖了我這塊地這麼多年不能做建設,也不作解編,該不爽的明明是地主,到底關他這個沒有產權的鄰居有甚麼關係?就因為他現在住的地方沒有公園?
我問~你知道黃偉哲上任後蓋了這麼多特色公園,卻曾被你說台南市沒什麼建設。
現在你不爽就因為你住的地方沒有公園?
而你住在這裡快50年了...
最後還講到若照我這樣說,捷運、快速道路、鐵路什麼的都不用發展了!
我只能跟他解釋,按照預算的急迫性、公益必要性,這絕對不是市政府第一優先需求的...
有時候我真的很難理解我這朋友心裡到底在想什麼!?
如果你這麼在乎公園,你怎麼不捐塊地出來當公園?或是直接搬家到有公園的地方?
自己沒辦法、土地所有權也不是你,但你只要求要有公園,這不是強人所難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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